攀枝花市盐边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二中队装修工程比 选 公 告
一、盐边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二中队装修工程,现决定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只有报名参加了投标,并经比选人资格审核合格后发给邀请函,并按要求缴纳了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
盐边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二中队装修工程计划总投资50万元。施工周期要求:25日历天。(见表一)
(表一)
招标人(项目业主) 四川省烟草公司攀枝花市公司
项目名称 盐边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二中队装修工程
建设地点 盐边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二中队
实施时间 25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主要包括主楼及副楼、会议室装修、宿舍水电维修和室内装饰、职工食堂及职工娱乐室的装饰装修。
建设资金(含独立费) 自筹资金
三、合同段划分(表二)
合同段名称:
施工1 盐边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二中队装修工程
合同段招标控制价及投标保证金 单位:万元
合同段 招标控制价 比选保证金
施工1 41.4 (含暂列金3.6) 2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实质性审查要求:比选申请人在领取比选规则时应提供下列证书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2、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为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2008至今类似施工业绩2个(以施工合同为证明材料);4、省外企业须具有省外企业入川备案登记证;5、提交保证金的转账时应注明工程名称。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下载比选申请人报名表(表三),并按报名表的要求如实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实质性审查资料(查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到攀枝花市临亚三期3#楼4-3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放邀请函。
(表三)比选申请人报名表
申请人名称 (盖章)
所报项目(标段)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备注
(2) 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 12月29日网上发出招标公告之时起至2012年1月6日15时截止。
(3)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取了邀请函的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比选人提交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金额2万元。未中标单位比选保证金在比选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凭比选申请人收据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比选保证金在按规定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方式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开户单位:四川省烟草公司攀枝花市公司
开户银行:攀枝花市建行仁和支行
账 号: 51001627837051500961
银行地址: 攀枝花市仁和区
联系电话: 0812-2515212
比选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比选人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招标人账户)向比选申请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比选申请书里与比选申请书同时递交。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同时写明系盐边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二中队装修工程比选保证金。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申请人凭比选人出具的邀请函在攀枝花市临亚三期3#楼4-3领取比选文件。
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七、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 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12年 1月 12 日10:00时前,地点为:攀枝花市烟草公司六楼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受理。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四川省烟草公司攀枝花市公司
地 址:攀枝花市攀枝花大道南段6号
邮 编: 617067
联 系 人: 郎先生 杨先生
联 系 电 话: 0812-8657870
传 真: 0812-2510552
2011年 12 月28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