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2015年烤烟生产用防治叶斑病药剂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分享到:
2015年烤烟生产用防治叶斑病药剂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08日 | 标签:
所属地区 四川省 加入日期 2015年05月08日 截止时间 2015年05月14日

正文内容

2015年烤烟生产用防治叶斑病药剂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成都伊斯特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烟草公司攀枝花市公司(攀枝花市烟草公司)的委托,拟对2015年烤烟生产用防治叶斑病药剂采购(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并具有供货实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投标。
1.1 项目概况
招 标人:四川省烟草公司攀枝花市公司(攀枝花市烟草公司)
项目名称:2015年烤烟生产用防治叶斑病药剂采购(第二次)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
序号
标段
项目描述
备注
防治叶斑病药剂
1
白粉病
招1-3个供应商
投标人根据项目描述,结合行业“2015年推荐目录”用药标准,计算出药剂的用量/亩、单价/亩。
2
野火病
3
根黑腐病
说明:仅限于烟草专用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相应的工商、税务登记证明。
对本次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免税产品需提供税务机关发放的免税证明。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产品应具备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在以攀枝花为中心,200公里范围内(攀枝花市、凉山州、楚雄州)开展药剂对比试验的报告或调研报告(县团级以上有资质的管理部门或科研单位提供)。
    药剂投标人必须为《中国烟叶公司关于2015年度烟草农药使用的推荐意见》简称“推荐目录”上的药品供应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唯一授权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1.3 报名要求、时间及地点
1.3.1报名须提供以下证明或资质的原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免税证明。
5、经销商、代理商须取得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专项授权证明.
1.3.2报名时间:2015年5月8日-2015年5月14日,9:00-12:00,15:0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1.3.3 报名地点:成都伊斯特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攀枝花项目部购买招标文件(攀枝花大道867号攀枝花市日报社印刷厂四楼)
1.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自2015年5月8日(招标公告发布起)-2015年5月14日上午 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在成都伊斯特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攀枝花项目部(攀枝花大道867号攀枝花市日报社印刷厂四楼)购买。
1.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5月2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1.6、开标地点:四川省烟草公司攀枝花市公司(攀枝花市烟草公司)攀枝花市东区龙珠路31号(7楼713会议室)
1.7、本招标公告在招标网和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同时发布。
1.8、采   购   人:四川省烟草公司攀枝花市公司(攀枝花市烟草公司)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龙珠路3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12-2511346
1.9、采购代理机构:成都伊斯特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攀枝花大道867号攀枝花市日报社印刷厂四楼
联系人:乔少兵
电话:0812-3354727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客户咨询:400-633-1888   公司总机:010-59367800   信息发布:010-593678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客户投诉:010-83491212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一号青东商务区A座七层(100089)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中食博研(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15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  证书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26  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马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