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书
各投标人:
米易县局(分公司) 2014年科技项目物资及服务采购(第二次)
招标公告第四条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二)第三包供应商:
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相应的工商、税务登记证明;
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质条件;
3 、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需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关检测资质。
以上几项全部取消
招标人:四川省烟草公司攀枝花市公司(攀枝花市烟草公司)
2014 年5月12日